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等文件精神,漳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425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年龄:18-35周岁(即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岗位条件一览表》。
阅读全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等文件精神,漳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334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年龄:18-35周岁(即在1984年3月16日至2002年3月15日出生)。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职位条件一览表》。
阅读全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闽教师〔2018〕96号)等文件精神,漳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806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年龄:18-35周岁(即在1983年3月18日至2001年3月17日出生)。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9年3月18日前取得,其中: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放宽到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职位要求的"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19年3月10日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19年3月10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2019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7年、2018年、2019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阅读全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闽教师〔2017〕104号)精神,漳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317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3月18日至2000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职位要求的“取得教师资格证”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3月18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18年3月18日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阅读全文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编办《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闽教师〔2017〕3号)精神,漳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376名(其中市直103名、芗城区45名、龙海市200名、漳浦县200名、云霄县67名、诏安县200名、东山县55名、平和县120名、南靖县58名、长泰县122名、华安县80名、漳州台商投资区50名、常山开发区25名、招商局漳州开发区51名),有关事项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3月18日至1999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职位要求的“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17年3月18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17年3月18日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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